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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应过度依赖市场化

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已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标志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开始接受国家监管,并且致力于保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有序、绿色发展。据悉,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潮到来前,相关部门已经从顶层开始了动力蓄电池的溯源体系建设。

目前来看,业内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市场前景颇为看好,并且认为将在消解动力蓄电池带来的污染问题的同时,也将带来不菲的市场效益。

应该说,市场化消解退役的动力蓄电池,是一个重要的渠道,但是笔者以为,鉴于动力蓄电池的特殊性,尚不能过度依赖市场化,这是因为:一方面,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同于一般性的生活垃圾的再生利用,过程相对复杂,技术标准要求较高,需要一定的资金、科技投入,有多少企业愿意和有实力承揽这一业务,不能靠估计,而是要靠市场检验。

另一方面,处理报废动力蓄电池也是一项新技术、新行业,市场化运作不等于敞开大门,随便进入。在起步阶段就应当达到门槛高、标准高、水平高的要求,因为动力蓄电池一旦处理不当,就会造成二次污染,给环境带来的危害更大。此外,在市场化运行当中,参与企业总是要追求“效益第一”的,没有哪个企业愿意去做赔本赚吆喝的买卖,一旦出现有的企业感觉费力不讨好,以及没有多少企业愿意承担此类业务的情况,市场化运作“失灵”了该怎么办?此时,就需要管理部门留有一定的“后手”进行“补台”,而这个“后手”和“补台”就是政策扶持和强制执行,包括出台一些优惠政策,强制推行动力蓄电池的报废工作,防止一些小作坊趁火打劫,搞“修修补补又3年”的把戏,让已经报废的动力蓄电池改头换面再次流入市场。

其实,市场化不是一个“筐”,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。对于类似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这样的东西,不能随便乱扔,也不能随便拆解,尤其是面对未来20万吨的动力蓄电池报废量,需要尽快建立科学、规范、法治的监管平台,需要采取“政策+市场”相结合的办法,引导、规范、监督市场运作,绝不能都交给市场,要把防止动力蓄电池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摆在第一位的位置,严格落实规范化操作要求,既把市场做活,又防止乱象丛生。

作者:阎淑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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